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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2016年修正)第九条规定: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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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根据各媒体的管理制度进行处理,有的媒体是要求公开更正,有是的停发记者稿件相应的时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还有的可以临界职位危机等。《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2009年11月9日修订)第三条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要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报道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 1、要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获取新闻素材,新闻采访要出示有效的新闻记者证。认真核实新闻信息来源,确保新闻要素及情节准确; 2、报道新闻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事实,不摆布采访报道对象,禁止虚构或制造新闻。刊播新闻报道要署作者的真名; 3、摘转其他媒体的报道要把好事实关,不刊播违反科学和生活常识的内容; 4、刊播了失实报道要勇于承担责任,及时更正致歉,消除不良影响。
1、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作出的法律文书,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不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照执行。对于无视法律的权威,妨害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必须绳之以法,才能体现出法律的尊严。 2、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新闻侵权中的法律规定新闻活动是涉及多个主体的行为。一件新闻作品的产生,一般要经过事实、采访、撰稿(摄制、录制)、编缉、发表(播出)这几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特定的人参与其中。由于新闻行业的特点,实践中常见的新闻侵权民事责任主体有以下几类:发表侵权作品的新闻单位、作者、消息来源和转载转播侵权作品的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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