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伤十级补偿为: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
没有问题!工伤赔偿不是以个人的上年平均工资计算,而是以所在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2268元应该就是所在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根据我国的《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就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建议在查一下,你们省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就业补助金是多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在用人单位工作十年,现因工伤欲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并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或者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不构成伤残的,没有工伤保险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0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311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