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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城市的,可以在对应城市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不属于的一般需要在户籍地派出所办理。目前,吉林、河北、广东、青...
不可以: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户籍地换领身份证的,必须交验完整的户口本原件,才能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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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但以下人员的身份证、异地受理点不受理:1、容貌特征发生很大变化,居民身份证没有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不受理居民身份证的异地处理申请2、伪造、变造、买卖、欺诈、居民户籍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籍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明书的人员,不受理居民身份证明书的异地处理申请3、国信用信用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不良信用证明书的居民
身份证到期更换,没有户口本,可以拿着旧身份证办。旧身份证也能证明个人基本信息。《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没有户口本,不可以在异地办身份证。办理时一定要带户口本,而且必须是原件。《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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