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们都知道公款都是不能私自动用的,也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那么,挪用公款罪客体包括什么? 由于挪用公款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国家公共财产所有权,挪用...
一、挪用公款罪的客体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所有权的部分权能。二、哪些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也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对象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会占有,有的会获得收益。而且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种相互关联、相对独立的权能,所以对所有权权能的侵犯也必然是对所有权的侵犯。侵犯本罪的对象主要是公款。这不仅包括国家和集体的所有货币资金,还包括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和储存过程中的所有私人货币。在国有企业和公司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挪用企业和公司的财产,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和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挪用上述公司和企业的资金,也应当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大额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大额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
挪用公款罪所侵犯的客体包括:一是国有财产的所有权;二是劳动群众集体财产的所有权;三是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专项基金的财产的所有权;四是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的所有权:五是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非国有单位资金的所有权;六是非国有金融机构中客户资金的所有权,其中,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当然的公共资金款项,也包括拟定的公共资金款项。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款。这既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在国有企业、公司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挪用本企业、公司的财物,属于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挪用上述公司、企业的资金,也应属于侵犯公共财物所有权。根据本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要按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因此这些特定的公款、公物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挪用公物归个人使用,一般应由主管部门按政纪处理,情节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折价按挪用公款罪处罚。因而一般的公物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384条和第93条规定,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包两括类:一是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二是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2月13日通过的《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也明确指出:对于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272条第1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7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