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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目前的这个法院受理行政复议,具体是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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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不服提起诉讼和再审程序法律是受理的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对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当事人应当以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提起行政复议的,在规定期限内不搬迁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政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就是说被征收人不能一直拖着不解决,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复议或者诉讼,否则可能面临法院的强制执行。因此,不服政府拆迁行政复议是完全可以的,但是一定要注意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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