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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2、退休职工工龄30...
住院医保的报销比例为:第一,如果属于农村医保的,那么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第二,如果当事人发属于城镇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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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花费; (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准则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准则:3万元,任职85%,退休91%,3万-4万任职90%,退休94%,4万以上,任职95%,退休97%。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准则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兼顾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 (三)就医管理:如单位足量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解决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花费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 (四)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兼顾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武汉市参保的居民医保目前只能在武汉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就医结算。鉴于您的情况,可咨询成都当地的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方式以及报销情况。武汉市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期按自然年度计算,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居民在定点医院刷社会保障卡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累计在200元以内(含200元)的,由个人支付;200元-1000元(含1000元),医保基金支付50%,累计在10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自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两次及以上住院的,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除外)。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按照医院等级,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由医保基金按下列标准支付,剩余部分由参保居民承担。(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住院,医保基金支付80%,个人承担20%;(二)在二级医院住院,医保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三)在三级医院住院,医保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
各地情况不同,具体情况,你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咨询,或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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