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之后,第二继承人就没有继承权,也就没有相关的继承份额和比例。 2、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年继承遗产的份额是平均分配的。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同等的继承权。如果各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遗产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3、对于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困难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适当予以照顾,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4、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者是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遗产。反之,则要少分或者不分。 5、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血亲可以代被继承人的子女行使继承权,但只能继承原本属于被继承人子女应当继承的份额。 在这里提醒您,第二继承顺序中的兄弟姐妹包括了同父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和继兄弟姐妹,父母也是一样的道理。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都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和抚养义务。
房地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约定外,分割遗产时,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应当分配给配偶,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财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割他人财产。 遗产先按遗赠抚养协议分割,再按遗嘱或遗赠分割。无遗嘱或遗赠的,依法办理:(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婆婆婆、公婆、公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公婆、公婆、公婆婆婆婆婆婆、公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公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公婆、公婆、公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公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公婆、公婆婆婆婆、公婆、公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公婆、公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公婆、公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婆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平等。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于已经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房产继承人继承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7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