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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只要是在工作过程中因工受伤的那么属于工伤的,及时构不成伤残,享受不了伤残赔偿金但是其他的工伤待遇还是要有的,最起码医...
不要!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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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认定后要进行劳动能力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赔偿数额。 2、单位没有缴纳保险的,公司要承担所有工伤费用。 3、要求赔偿项目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伙食补贴、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伤残鉴定费、护理费、对应等级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单位承担的工伤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只要职工所受伤害符合工伤条件,不论职工有无过失,甚至重大过失,单位都要承担责任。单位免责只能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三种情况,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故意犯罪而伤亡的;(二)醉酒或者吸毒而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而伤亡的。工伤保险条例只规定了单位应当支付工伤待遇,没有规定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后可以取得向造成工伤事故的责任人追偿的权利。
1、如果员工治疗的费用是员工本人支付的话,那么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伤费用。如果是单位支付的话,在员工没有伤残的情况下,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其他费用的,但是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是需要由单位支付的。 2、员工工伤伤情复发,是可以再次享受工伤待遇的。 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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