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首先债务是公司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般情况下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债务。进入破产程序以后,要看股东是否将个人财产与公司财务混同,侵害公司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限公司破产的话,股东应对其公司注册资本金额相同的债务进行偿还,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债务,比如X公司注册资本100万,A入股60万,B入股40万,假如对外债务达到160万,该公司申请破产只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100万,A承担60万,B40万,但是现在都是认缴制,如果对外债务过高,工商局会强制实缴入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 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要承担的责任: 1、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 2、遵守公司章程的责任; 3、追加出资额和填补出资的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三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9人已浏览
406人已浏览
383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