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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
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判决书,男女双方共同前往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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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双方都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离婚登记提交的证明材料:1。我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是双方的结婚证。三是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离婚登记程序:1、离婚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填写《离婚登记申请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字或按指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一)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二)本人结婚证;(三)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还应出具有效的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也应出具有效的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
协议离婚程序为: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应当共同到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外国人、内地居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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