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再婚后应当凭结婚证等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户口簿婚姻状况。以为例,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
离婚后夫妻就属于不同家庭,可以申请办理分户手续,或迁移户籍手续。可以由男方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再婚登记带身份证户口本,后另外带离婚证或判决书,后者一般用不到有时需要证明未婚。 1、户口本中未婚再婚应当有记录。 2、户口本中有“婚姻状况”一栏,依法应当据实填写。具体的填写要求为:根据本人的情况,已结婚的填“有配偶”,结婚后配偶死亡的填“丧偶”,结婚后离婚的填“离婚”,离婚后再婚的填“有配偶”,未婚的不填
正常的。在办理离婚或者结婚登记后:个人的户口本中不会自动显示婚姻状态,民政局也不会主动将离婚或结婚登记的情况通知派出所,除非个人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要求变更登记时才会显示。《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户口不会有区别的,无论是非婚生子女还是婚生子女,在户口一项都不会予以特别体现。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或危害。如果在户口之中特别注明该子女为非婚生子女,无异于对该非婚生子女的歧视。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这样做,必然会导致非婚生子女自小产生自卑心理,与社会脱节,不能融入正常的社会环境与社会生活之中,对该非婚生子女不负责任,违背社会公德,亦违背法律精神。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8人已浏览
845人已浏览
319人已浏览
1,1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