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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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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需要订立书面合同,并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质押的流程如下: 1、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股权质押一般同时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和“股权转让合同”,在条件成就时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实现质权。股权可以质押给个人,办理去公司注册地工商局。
办理股权质押手续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的,应当首先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设定质权的,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股份出质的,应当将股东出资证明书的占有转让给质权人。质押合同自股份质押记日起生效。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应当首先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公司法》关于不得转让股份的规定也适用于质押。 质押合同生效时间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有不同规定:上市公司股份质押的,质押合同自股份质押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质押合同自股份质押记录在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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