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离婚案件咨询过程中,常常有当事人认为,因夫妻一方有过错(如婚外情、家庭暴力等)导致夫妻离婚的,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有过错方就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时过错方应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后者是与他人重婚、同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如果婚前购房,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离婚分割过错方财产应该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时过错方应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后者是与他人重婚、同居的在离婚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人已浏览
302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6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