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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没经过交通部门处理,没有第一手证据,索赔时存在一定阻力,尽量寻找现场目击证人,医院当时接诊时如在主诉一栏中提及受伤过程也可做为证据使用,...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但犯罪证据不足的,侦查机关可以进行补充侦查,如补充侦查后证据仍然不足的,应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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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方可以主动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安部门以及交警的角色仅为及时取证、作出专业认定,交管部门并非赔偿争议的处理机关,赔偿的问题交由法院解决。因此,受害者应及时通过起诉保证赔偿权的实现,并通过诉讼采取保全措施。受害者及其近亲属也应注意收集与赔偿有关的证据,注意及时申请相关检查、鉴证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必要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由双方自觉履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各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通过协商、诉讼、调解三种方式请求加害方赔偿损失。 1、简单交通事故可以协商解决,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2、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经交警立案处理后进入调解程序; 3、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权之诉。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您需有证据,否则,无法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章证据 第六十三条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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