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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
1、缓刑期间私自外出工作的,可能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2、根据我国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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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私自外出3天有可能会被撤销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不能随意私自外出。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外出时间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审批表》,经司法所负责人审批,同意请假的,向社区服刑人员发放《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证明》,并报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备案;不同意请假的,应当及时告知社区服刑人员。
能。被判缓刑者外出到异地,应向当地司法部门请假,在获得批准后可前往目的地,并应按时返回。但到达目的地后,当地公安部门在进行例行检查时,也会要求其出具身份证,这是正常的执法活动(如在火车上查验身份证、在旅馆查验身份证等)。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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