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非法生产销售化妆品怎么处罚?

2021-08-28
根据2016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特别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000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并移交公安部门,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经营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化妆品的;   (二)经营未取得化妆品注册证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的;   (三)经营未经备案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   (四)经营含禁用原料、未经审查批准的新原料的化妆品的;   (五)经营假冒化妆品、伪造产地的化妆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注册证的化妆品的;   (六)擅自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的;   (七)自行配制或者分装化妆品的;   有前款七项情形的,没收用于违法配制或者分装的化妆品、原料、包装材料和设备。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