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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孩新政策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二胎。国家卫计委早已明确: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新政策后,“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办理流程步骤一: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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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表》中“婚育状况”一栏原则上由其所在地村(居)委会签署意见。 1.户籍在市内且档案在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人员,由单位签署意见; 2.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或市内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以及毕业后档案仍在学校的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在《登记表》中“婚育状况”一栏签署“未在档案存放地办理一孩服务相关手续”。 3.其他人员,若因就业、就学、迁移等户籍地、现居住地变动频繁,提供婚育情况证明材料或签署婚育状况意见确有实际困难的,由原籍地签署“未在原户籍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相关手续”,并需夫妇双方签定《》(附件3)。4.成都市以外地区签署的“婚育状况”意见需由乡(镇、街道)人口部门兼章。
—过程:准备好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章,(需要三级证明,(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3)需盖县或区委章)拿该申请和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在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街道盖章,然后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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