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异地跨省可以办理两份社保。目前社保还没有全国联网,不在同一地区工作,可以在新工作地区重新办理社保缴费帐户,将来可以迁移社保帐户合并,并不影响...
异地跨省一般是不可以办理两份社保的。 如果当事人是跨地区就业的,可以将原参保地的社保关系转移至新参保地。社保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者跨省换工作的,应当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根据法律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1、按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7人已浏览
518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1,2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