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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分走固定资产,有两种情况:一是当做股利分配,二是公司减资(减少注册资本),当做清算分配。第一种情况: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和股东的出资额一旦确定以后,出资比例也就确定了,股东享有的股权因此确定。出资额和出资比例是一种事实状态,不能因为约定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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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分特殊决议事和普通决议事项。 普通决议是指对于股东会的一般表决事项,仅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即可通过的决议。 特殊决议是指对于股东会的特殊表决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可以通过。
原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所以理论上股东以非货币出资所占注册资本比例最高不能超过百分之七十。而2013年底出台的新公司法第二十六条中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取消了比例控制。所以待2014.3.1新公司法正式实施起,将不再对非货币出资额的比例进行限制。这样,理论上非货币出资(包括技术)所占注册资本比例可以达百分之一百。
控股权有三种,分别为 1、67%,绝对控制权,相当于100%的权力,可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重大决策。 2、51%,相对控制权,属于控制线,可控制公司。 3、34%,安全控制权,拥有一票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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