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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婚前债务公证的程序如下: (一)当事人要准备个人的身份证明、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拟好的协议书。其中,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
之前的债务基本是的个人债务,之所以说基本是因为婚前的债务有可能转化成共同债务,有一种情况是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的。新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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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前债务一般由债务人承担。债权人只能向特定债务人索赔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配偶索赔。除非有证据证明债务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否则另一方也应承担债务。
夫妻承担婚前个人债务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债务人应当自行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认可的,由双方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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