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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只需要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未按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将被列入业务例外清单,并在企业...
营业执照已取消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制度。根据《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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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年检时间 (一)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3月1至6月30日,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企业应当于6月30日前到登记主管机关报送年检材料; (二)有些企业在6月15日前提交年检材料确有困难的,经年检机关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报送年检材料的期限,年检机关可免予对其处罚; (三)如果企业无正当理由在6月15日前未送报年检材料或在年检截至日期前未申报年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吊销其营业执照。
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在省),点击企业联系人备案。填 好表打印出来加盖公章提交至所在区域工商部门,工商部门会反馈一个登录密码,最后在公示系统里面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输入登录密码,填 好里面报表的内容提交便完成公示。
现在已经没有营业执照年检,只有公司年度报告程序如下: 1、浏览器搜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选则你所在地区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入口; 3、根据自己的企业性质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点击进入,填报网址企业公示信息; 4、年度报告在线填录,阅读须知确认,出现年报年度:选在年份,根据自己的公司状况进行申报提交即可,然后公示。 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第五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的电子报告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报送的纸质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二)生产经营信息; (三)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四)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第八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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