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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申办流程:申办人带上新户口本并盖有派出所公章的第一页和办证人的户口信息页(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字迹必须清晰),到各异地...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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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制度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可以到异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便民服务中心)申请换领、补领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换发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申请补发的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异地换证的目的是为了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人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对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难以确认的人员不予受理异地申请。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异地处理的步骤如下:1、本人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明书劳动费。其中,申请更换的居民身份证,申请更换的居民户口簿和居住证。2、异地受理点接受居民身份证的交换。收到申请后,立即将信息发送给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立即审查发行。3、居住地公安机关收到审查发行的制作信息后,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制作和验证发行,申请人收到收据收到受理点收到证明书。收到证明书的,收到新证明书时必须返还原证明书。4、另外,异地受理不增加发行期限和费用。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从市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天内发行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情况缩短发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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