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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同车型犯罪基准刑期。针对不同车型危险驾驶的社会危害程度,将醉酒驾驶电动车、摩托车、自备车、营运车(出租车、货车)、大客车(含专用或非专...
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是拘役六个月以下,符合缓刑条件。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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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然可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本身就是可以判处缓刑的。 (一)、《刑法(修正八)》规定:在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后增加一条,作为第133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修改后的刑法第133具体内容如下: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可以判吗,要由法官根据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情节、危害后果、悔罪表现等情况,综合决定。由于法官对案件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以,在法律允许判处缓刑的情况下,最终能否判缓刑,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主审法官了。一、不同车型犯罪基准刑期。针对不同车型危险驾驶的社会危害程度,将醉驶电动车、摩托车、自备车、营运车(出租车、货车)、大客车(含专用或非专用校车)的基准刑期,分别确定为一、二、三、四、五个月。二、酌定量刑情节。区分醉酒的酒精含量、危险驾驶致人重伤的人数或造成财产损失的金额,规定了不同的量刑幅度;明确有吸毒后驾驶、、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驾驶、严重超载驾驶、驾驶无牌报废车辆、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以及在高速公路、逆向车道醉驾等行为的,酌定增加刑期一或二个月;有自首、一般立功的,减少刑期一个月。三、明确非监禁刑的适用。规定酒精含量未达90mg/100ml,无交通事故发生,且无从重情节并积极配合检查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对于酒精含量未达110mg/100ml,无任何发生,积极配合检查,有悔罪表现的,或虽然有交通事故发生,但能依法予以赔偿的,可适用缓刑。四、危险驾驶中出现以下10种情节不适用缓刑: 1、有危险驾驶前科(三年内); 2、有冲卡等不配合检查行为; 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4、造成一人以上轻伤; 5、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6、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7、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8、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9、严重超载驾驶的; 10、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答:当然可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本身就是可以判处缓刑的。 (一)、《刑法(修正八)》规定:在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后增加一条,作为第133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修改后的刑法第133具体内容如下: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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