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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准点为2014年10月1日。所谓中国人,是指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办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
2017年吉林省退休人员是会上调养老金的!人社部与财政部已发出《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将按照5.5%左右的总体调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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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5元。(二)挂钩调整。1、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的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5年底本人统筹项目内月基本养老金数额的1%。(三)倾斜调整。以下退休人员在上述调整标准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1、高龄退休人员。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龄为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2、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3、企业工伤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数额不足59元的,按59元调整。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给予补足到该水平。(四)其它事宜。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其退休人员由基金支付的基本养老金按前述调整办法和标准执行。
退休后在哪领取养老金? 参加本省职工养老保险的本省户籍人员,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在本省范围内存在多处养老保险关系,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外省户籍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本省一地或多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本省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外省户籍人员,曾在本省一地或多地存在养老保险关系,所有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本省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参加外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本省户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有养老保险关系分段所在地(含临时缴费账户)均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本省户籍所在地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甘肃省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要求是: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交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完善公司工人基本养老保险规则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敏就业人员、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后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敏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要求为: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交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对其中原在国有公司工作且在2002年8月6日之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从事过特殊工种并工作满限定年限的工人,男年满55岁以上,女年满45岁以上;在生产操作职位工作的女工人,年满50岁。交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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