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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作协议”又可称作为“无效合作合同”是指合同或协议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或协议的生效要件,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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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偿协议的总体性质是民事合同。具体属于什么合同性质,分情况而论。 2、如果是拆迁补偿协议,完全的金钱补偿就属于买卖合同性质,产权补偿就属于互易合同性质;如果是其他,如工伤补偿协议、交通事故补偿协议,就不属于合同法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有名合同,属于无名合同。
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书的填补或是变动,一般要确立承诺,假如合同补充协议条文与原合同书不一致或发生争执时,理应以合同补充协议为标准,但原合同书明确不可变动的条文,合同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文产生的变动则不产生法律认可。
一般情况下,合伙协议解除的条件有以下两种: 1、全体合伙人协商解除;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除事由出现。合伙协议解除需要看合伙协议中的约定,在合伙过程中出现问题后大家可以协商解除,所以在拟定合伙协议时要明确解除条件。当然,合伙协议也是一种合同,是可以适用条件的,如:《》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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