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刑法第128条第1款),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 (一)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客体要件 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它非军用枪支五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气枪铅弹五千发以上或者其它非军用子弹一千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三枚以上的; (五)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它恶劣情节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1)》第4条明确了该罪的起诉条件,即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起诉:(1)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持一支以上(2)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支的非军用枪支持一支以上,或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持二支以上(3)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持二十支以上,气枪支持一千支以上或其他非军用枪支持)的非军用枪支持、非法持、非军用枪支持、非法持、非法持四支持、非军用枪支持、非军用枪支持、非法枪支持、非法枪支持四支持、非法枪支持、非法枪支持五支支持、非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条明确了该罪的追诉条件,即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隐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一)非法持有、隐藏军用枪支超过一支的;(二)非法持有或者隐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超过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超过两支;(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20发以上、气枪铅弹1000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200发以上的;(4)非法持有、隐藏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杀伤性弹药超过一枚;(五)非法持有和隐藏弹药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34人已浏览
410人已浏览
316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