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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的政策是保障农民的住房权益的,遇到特殊情况会特殊处理,比如正常分户的不予回收,合法继承的不予回收,依法异地建房的不予回收,1991年...
农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标其面积不能超过120平方米。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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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所以,遇到拆迁主要是以“一户一宅”为原则进行补偿安置。但如果是下面几种情况“一户两房”也视为合法,拆迁应该给予合理的补偿安置: 1、面积总和符合宅基地面积标准; 2、因管理部门衔接问题造成的一户多宅; 3、因继承形成的一户多宅; 4、宅基地合法交易; 5、符合当地分房建房条件为分户而另行建房的。拆迁安置费如何计算是要看多出来的房子是否合法,只要是合法多出来的房子,就应当按照政策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1、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为结婚、分家等原因却是需要建房、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因为自然灾害、村庄重新规划、公用事业发展等使得原来的宅基地被毁灭或者被征用的,确实需要搬迁到新的地方居住。 3、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4、城镇居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宅的;也就是城镇居民转农民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你们自己不要瞎折腾了,再不知道法律,服从领导听从安排执行决定这个道理应该知道,无组织无纪律这个词汇应该听说过,宅基地是依法使用,由土管部门依法管理,根据一户一地的规定你们就用不着分,分了告诉政府了,执行一户一地规定也得把违反规定的取消了,何必呢。另外宅基地有规划,分的结果导致违反规划,根本就不搭理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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