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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调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犯采取的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来讲是多长呢。一般的刑事案件呢刑事拘留的期限是14天。但是呢这个在现实当中呢有很多其他一些犯罪,比如说是在多个地方作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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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若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10条的规定,逃是指跨市、县范围连续犯罪,或者在居住地犯罪后逃到外市,县继续犯罪的多次犯罪是指3次以上犯罪的伙伴犯罪,是指2人以上共同犯罪。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拘留。取保候审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取保候审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3.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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