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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产检假期: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用于妊娠确认和健康培训;怀孕第6-7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怀孕...
产假是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产假如果跨越两个周末和法定节假日的,这种情况应计入产假,产假最后一天是双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的,产假顺延至假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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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两者没有冲突。女职工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和带薪休假。《企业员工带薪年薪实施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员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结婚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和工作休假期间不计入年薪假期。
一般来说,每月可以享受一天的产前检查假,怀孕第八个月可以享受两天的产前检查假,怀孕第九个月以上可以享受四天的产前检查假,其中两天是预产期。关于产检假次数,没有统一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请假。
根据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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