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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子女应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
解除同居关系后,非婚生子女的监护权归属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判决: 两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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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子女应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所以,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应当解决子女抚养问题,遵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各自承担抚养费,并按照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支付孩子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
所谓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又不符合法定的“”关系的生活状态。非法同居双方均愿意继续共同生活,且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的,应当去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或者虽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但其中一方不愿再继续共同生活的,可以自行解除。一方单独就解除关系向提出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如果符合“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形的,法院应予受理。请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收入所得的,法院应予受理。
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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