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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当地医保规定,到异地看病人员应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就医结束后,凭...
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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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多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以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1)参保人单位证明;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3)出院或诊断证明;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5)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6)住院病历复印件。
需提供以下材料:(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在上海提供相应的合法居住证明:居住在本人或者近亲属购买住房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房产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根据您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查询,您享受本市城保外来人员医保待遇,医保缴费比例为7%。按7%比例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暂不享受门诊大病、家庭病床医疗待遇。另外,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与参保人员户籍属性无关,视参保险种相关规定而定,若您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保缴费比例13%),则可与参加城保的同类外省市城镇户籍人员享受相同的医保待遇,您也可享受门诊大病及家庭病床待遇并按规定申领门急诊就医记录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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