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医疗费你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不存在保险公司只肯陪80%的说法,当然保险公司追求利润在你们去理赔的时候非要说扣除非医保部分,但通过法院审...
根据你的问题,我给你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流程, 1.如果是单方事故,首先要报案,然后定损,修车,最后到保险公司报销,如果你在4店上的保险就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事故中社会保险费用结算后,保险公司仍需赔偿。交通事故保险索赔项目和赔偿标准:1、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业主陪同保险公司计算赔偿额,保险公司在强保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额为2000元,事故车辆由第三方责任保险的,在第三方责任保险范围内赔偿的不足部分由事故所有者按责任比例承担2、保险公司赔偿的项目。1、医疗费.2、错误的劳动费(退休人员不赔偿,但被公司录用的除外).3、护理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交通费.6、残疾赔偿金.7、死亡赔偿金.8、被抚养人的生活费.9、精神损害赔偿费3、保险公司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1、医疗费:①住院收据----原件②诊断书-----原件③住院总费用清单-----到所住医院医药部门打印,并加盖部门业务章报销比例:总的个人承担15%,保险公司承担85%,其中甲类药:报销100%.乙类药:报销98%.丙类药和原发病用药不予报销;2、误工费: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误工证明的内容包括:误工原因.误工时间.是否停发工资,停发工资金额)所在单位出具的您的收入情况说明;并提供您在护理前3个月的工资条,在情况说明上和工资条上都盖上您单位的财务章;如果您的工资超过纳税标准的,要提供纳税证明(到税务局开具);误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护理费:护理人员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误工证明的内容包括:误工原因.误工时间.是否停发工资,停发工资金额)护理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您的收入情况说明;并提供您在护理前3个月的工资条,在情况说明上和工资条上都盖上您单位的财务章;如果您的工资超过纳税标准的,要提供纳税证明(到税务局开具);护理人员不能证明收入情况的,根据护理级别,不同地区收费标准不一样;护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根据住院天数支付;5、交通费:根据却有必要,需要转院.复诊等坐车.打的支出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票据且合理部分为准,如果没有票据,根据住院天数支付;6、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保险公司在限额11万内支付,超出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支付,具体核算以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方法为准;7、精神损害赔偿费:经保险公司核算后,未获得赔偿部分,由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1.在医院所发生的所有救治费用是否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全额赔付包括自费药和进口药应当如此2.事后的营养费及护工费,误工费保险公司是否全额赔付这要看是否合理,最好是通过法院诉讼判决你赔多少,这时候保险公司就没有理由不赔了。3.后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是否赔付应当赔付,但是要等费用发生之后。4.一年后牵涉到一个拆除钢板的手术,保险公司公司是否赔付同上5.现初步估计医药费大概在10万不到,请问我个人除保险公司赔付外还需支付多少这个只有保险公司赔了之后才知道你自己需要赔多少,好的话医疗费你不需要承担,但是除了医疗费,对方构成了伤残,你还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个就超过了你保险金额了。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医疗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5人已浏览
578人已浏览
396人已浏览
3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