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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的,公司应当在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若公司没有签订的,从第二个月起未满一年期间应当向你支付双倍工资。若满一年仍然没有与你签订劳动...
这里涉及到几个问题,首先是2008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问题,如果没有续签而继续工作的话,用人单位需要支付11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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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无故不续签或续签条件低于原合同员工拒绝续签的,公司需支付每工作一年计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2.合同到期员工无过失公司不续签的,或者是员工认为续签工作条件降低而合理拒绝的,可获得补偿金。 3.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每工作一年计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部分,超过六个月的,算一年,不足六个月的,以半月计。
没有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自己看看条文,看该不该补偿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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