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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
(1)《病历》或者《出院小结》。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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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按照规定,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即可,单位不认为是工伤,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异常死亡或者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的,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相关程序:公民死亡,城市葬前,农村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死者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当根据死者暂住地户主、酒店经理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死者姓名、死亡地点、时间和原因,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办理死亡登记并注销户口。常住户口登记机关应当根据死者家属的申报,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联系死亡地户口登记机关查对。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联系有关部门处理发现来历不明或者在途中死亡的人。如果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应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如果不能查明来历,应登记已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备查。
一般工伤都是先挂的急症,员工受伤需要请假是可以要求医师开具疾病证明书,到单位请假。而且在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期间的工资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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