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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
这个需要看双方的态度,不是一概而论的。孩子一直跟着您,这点有利于您争取抚养权,但是也不能仅凭这点就下定论。要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家庭状况,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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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娃儿身心健康,保障娃儿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关于娃儿抚养权的裁判。具体而言,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两岁以下的娃儿,通常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娃儿不宜与其共有生活;有抚养要求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娃儿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由,娃儿确实不能随母生活的。 (二)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娃儿随其共有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能够优先考虑:已做节育手术或因其他原由丧失生育本领的;娃儿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娃儿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娃儿,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娃儿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娃儿共有生活的。 (三)爸妈两方抚养娃儿的要求基本相同,两方均要求娃儿与其共有生活的,但娃儿单独随祖爸妈或者外祖爸妈共有生活多年,且祖爸妈或外祖爸妈要求并且有本领帮助照看好孙娃儿或者外孙娃儿,可作为娃儿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的优先要求予以考虑。 (四)如果未成年娃儿在10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娃儿的意见,并尽可能照看娃儿的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从以上法条来看,第一,孩子不满两周岁,第二,女方愿意承担抚养责任,一般没有第一条规定的三种情况,法院会判决孩子随母亲生活。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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