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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其中,为海外机构、组织、人员盗窃、探险、收购、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信息的,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八条之一【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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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八条之一【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我的解答是: 1、行为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后又加以过失泄露的,不实行数罪并罚,对之应依照其中的一罪从重处罚。由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属于行为犯,不以情节严重为必要,因此。宜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从重论处。 2、军人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的,应以特别法条规定的军人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治罪。非军人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构成犯罪的,仍是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而不是后罪。 根据法律规定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的应该立案追查,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秘密文件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也需要追究责任,如果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是故意的那么就会从重处罚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其中,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按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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