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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双方为债务关系不因结婚行为而抵销,但是双方可以协商一致抵销。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的...
1、婚前双方为债务关系不因结婚行为而抵销,但是双方可以协商一致抵销。 2、《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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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中,大量存在婚前一方例如因借贷、买卖等原因产生的个人债务,并延续至债务人结婚后。这种情况下,个人婚前债务,原则上就是个人偿还,配偶一方没有义务共同承担其婚前个人债务。但是,在特定的条件下,婚前一方的个人债务也可能转化为共同债务,这个特定条件就是个人婚前一方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为目的,这种情况下婚前一方的个人债务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是如果这个债务是纯粹是夫妻一方个人欠的债,债主也知道是一方个人欠的债,没有用于家庭开支,则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与另一方无关; 二是所欠债务用于家庭开支的话,那么这个协议对夫妻双方有效,但对债权人无效。夫妻在离婚前所欠的债务,债主仍可以找事主要,也可以找事主前夫要。要是事主前夫欠的债,债主找事主要的话,事主应当偿还,偿还后事主可以向前夫追讨。
一、婚前个人债务,一般是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会变成夫妻共同债务: 1、一方婚前以按揭贷款方式购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或共同居住使用的;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使用的; 4、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婚前个人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等等。 二、看似复杂的问题,总结起来,也就一句话:只要是婚前个人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的,都属于婚前个人债务,作为配偶的一方无须偿还。看到这里,对婚前个人债务是不是已经很明白了。对于配偶,并不需要特别担心一方婚前的个人债务,因为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除非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婚前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法院是不会支持债权人向配偶索取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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