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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以上条件,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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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以上条件,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八个方面准备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入的证明。其实首先也是要搞清楚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标准是什么,这样才知道自己要做哪些方面的准备。根据规定,哪一方的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那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因此实践中需要收集证据来证据自己的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女方不一定争夺子女抚养权,如果女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亲也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当事人要准备好证据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也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庭讲究证据,女方虽存在上述有利条件,但要注意以下证据的收集: (1)双方经济条件、身体状态的取证; (2)双方思想品质、生活习惯的取证; (3)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4)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5)孩子的意见的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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