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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固定单价合同是否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建设工程合同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依据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84天或累计超过140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此时,合同终止。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按照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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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规定的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己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台同是比较少见的。如出现下面五种情况,可解除施工合同: (1)国家计划变更,工程停建、缓建; (2)代办工程资金不足; (3)工程材料、设备不配套,一时难以解决; (4)承包方内部情况变化,难以继续承担工程任务; (5)不可抗力。 签订施工合同的任务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都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签订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因解除施工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损失的外、其他均由责任负责赔偿。
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8条的规定,发包人可在四种情形下,行使合同解除权: 1、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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