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直接以个人名义申请工伤认定,只要离职时间未超过一年即可,麻烦的就是又要回去找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如果不提供就要去仲裁第五十三条劳动者被诊断...
您可以以个人的名义申请工伤认定。根据法律规定,事故伤害发生后,用人单位应该在1个月内为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个人或者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今后,职工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伤可认定为工伤,但因酒后驾车、无照驾驶等情形导致伤亡不予认定工伤。近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工伤认定、待遇核定等问题,对《工伤保险条例》做了补充说明。上下班遇车祸可申请工伤关于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的机动车事故伤害可否算作“工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解释称,如果致伤的“机动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范围的,可认定为工伤,但职工若因酒后驾车、无照驾驶和驾驶无牌照车辆导致伤亡,将不予认定为工伤。可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应提交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若能证明是机动车事故,则应认定为工伤。存档职介中心可个人办认定按规定,北京市参加工伤保险的合法企业,可以在工伤保险参保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工伤认定手续;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伤后到企业法人注册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已经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在职介中心、人才中心存档的人员,被诊断为职业病的,自诊断之日起一年内,个人可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对于工伤保险待遇相关问题,市劳动部门解释,已经认定工伤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劳动能力鉴定之前,由治疗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为因工伤伤害导致死亡的,享受因工死亡待遇。同时,2007年11月9日后发生的因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单位注销工伤仍可获补助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依法注销、被关闭、被撤销以及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其伤残等级为5-10级的工伤职工,未核定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其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对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伤残等级为1-4级伤残职工,应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其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差额部分可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工伤认定情况职工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伤,不包括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致伤;职工在工作中因他人不服从其履行工作职责的管理行为而受到暴力侵害造成伤害,并且该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具有因果关系的;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然发病致死亡,或从工作岗位上直接送往医院抢救并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职工参加本单位利用工作时间组织的体育比赛,及代表本单位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体育比赛中受伤。在校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的,不属于工伤。
如何报销北京社保工伤:1。每月申报时间为1日至20日。2、携带工伤职工《工伤证》复印件。3、向朝阳区社保出具工伤保险全额缴费证明。4、汇总所有文件(各种文件分开门诊、急诊、住院)的数量和票据金额,填写《北京市工伤保险手工报销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并加盖公章。五、《北京市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加盖公章。6、工伤职工单次住院费用超过5万元的,应当携带填写的《北京市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提交朝阳区社保中心,然后报朝阳区社保中心审核。7、所有审核无误后,填写医疗费用申报收据,并加盖公章。8、通知工伤职工或家属领取医疗费用。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而《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则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应当按照规定日期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支付日期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这就是说,您所在单位是每月15日支付工资,他们不能无故拖欠,到现在还未向您发放去年12月和今年1月的工资,与法律规定不符,您可要求单位赶紧补发,或者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8人已浏览
84人已浏览
838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