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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同理,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也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
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伙人既有合伙债务又有个人债务时应当如何偿还债务。(1)根据合作伙伴对合作债务对外承担自己所有财产无限连带责任的规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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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如下: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赋予普通合伙企业人合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应当在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的前提下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只有在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追偿方式: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损失分担按合伙协议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协议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实收出资比例分配分担;不能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债务:合伙人在经营过程中因合伙事项造成的债务。合伙人个人债务:债务的主体是合伙人,但其债务的原因不是合伙事项,而是一些个人事务。两者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合伙债务:合伙人不履行债务的,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伙财产履行债务。合伙财产不足的,由合伙人的私人财产承担。
1、合伙企业应首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其债务。同样,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也应当首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清偿。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3、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超过损失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4、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不得代位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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