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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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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资金挪用给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起诉: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偿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开展营利活动;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进行非法活动。
刑事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嫌挪用资金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调查;根据《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因此,在正常情况下,挪用资金的管辖权是公司所在地的派出所。《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调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拘留、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由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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