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前一方房产婚后拆迁安置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拆迁条例产权调换的规定,取得的安置房产权,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或者说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
婚后拆迁安置的房子不一定是共同财产。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判断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时,人民法院是根据案件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拆迁条例产权调换的规定,取得的安置房产权,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或者说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 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此时要区分是等值还是增值,如果有增值的,要区分增值的具体情况,如果是使用夫妻共有财产使之增值,那么对该增值部分就应该按共有处理。 对以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超过原等值的部分,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所谓等值,应作扩大理解,可以理解为包括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因为该增值部分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根据物权延伸规则,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我们应当明确,等值,等的是离婚该房产的价值,包括该房产的自然增值,而不是结婚时的价值。
根据拆迁条例产权调换的规定,取得的安置房产权,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或者说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 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此时要区分是等值还是增值,如果有增值的,要区分增值的具体情况,如果是使用夫妻共有财产使之增值,那么对该增值部分就应该按共有处理。 对以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超过原等值的部分,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所谓等值,应作扩大理解,可以理解为包括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因为该增值部分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根据物权延伸规则,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我们应当明确,等值,等的是离婚该房产的价值,包括该房产的自然增值,而不是结婚时的价值。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全国各地都在大规模拆迁和发展。拆迁将面临被拆迁人的安置。根据目前的拆迁安置政策,拆迁安置通常采用货币安置和产权转换两种方式。货币安置是指被拆迁单位一次性给予被拆迁人一定数量的货币,被拆迁人自行解决住房行为。产权调换是指拆迁单位以相同或大于被拆迁房屋面积的房屋换取被拆迁人的房屋的行为。安置房是政府在开展城市道路建设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为被拆迁户安置的房屋。也就是说,由于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被安置。安置房的类型分为安置房和搬迁房。安置房是政府在开展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为被拆迁户安置的房屋。安置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被拆迁房屋的农民。拆迁房屋又称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拆迁,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的房屋。安置房是共同财产吗?应区别对待:1。被拆迁前的房屋是共同财产,拆迁时没有一方放弃或终结平方面积获得的安置房是共同财产;2、被拆迁前的房屋虽然不是共同财产,但政府在拆迁时安置了没有房屋的一方,所以获得的安置房也是共同财产;3、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安置房应属于个人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3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1,323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