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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三十五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
关于民政局收养孤儿手续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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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规定导致的问题是:(1)18岁以下14周岁以上的孤儿不能被收养;(2)有子女的人无权领养孤儿,更无法给予被收养者父母般的爱;(3)将收养年龄定于35周岁以上,这个年龄限制偏大;(4)规定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必须没有血缘关系也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和民风民俗。建议从实际出发,修改完善相关规定,推动我国收养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于去孤儿院收养儿童第一条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 第二条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三条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收养子女有哪些程序收养子女的程序主要包括: (一)收养人的申请书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二)收养人应提供的材料 1、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 3、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出具的适合收养的健康证明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收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2、收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 3、收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三)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四)登记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经法定收养登记程序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 二、收养子女应到哪个机关登记《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登记机关是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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