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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判决是指民事诉讼中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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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案件宣判的时候可以不去法院,可以要求法院直接将判决书邮寄送达给当事人。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宣判时,诉讼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到庭,但在当事人不出庭而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出庭的情况下,宣判可以正常进行。甚至,在一方当事人既不亲自出庭,也不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情况下,法院仍然可以进行宣判。 目前,由于法院轻视宣判,大多数是以送达代宣判,而当事人也只重视判决结果,对于是否宣判觉得无关紧要,所以,去不去宣判,都没有关系的。
我国法律依据必须出庭的被告,是指负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和不出庭就无法查明事件的被告,被告两次不出庭就可以拘留被告出庭。所以没有特殊的情况,赡养案件不能缺席判决。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孩子合理的要求。赡养事件主要需要提供以下证据:⑴原被告之间有赡养关系的证据资料⑶原告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委员会发行的经济状况和身体状况的证明资料⑶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负担能力的证明资料⑴要求解决住宅的,应提供双方住宅状况的证明资料⑶要求变更赡养费的,应提供原承担赡养费金额的协议书、调停书、判决书和其他证明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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