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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购,不影响你们劳动合同的履行。(正常进行合同,无补偿)。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无补偿。原公司要裁员,你们可以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赔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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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可以被收购吗?可以,但是有下面几条就不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到期后,被公司辞退能拿到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公司被收购,存在几种情况: 一、公司股权被收购,原公司仍然存在 此种情形下,原公司做为法人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东变化。此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减少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 二、公司资产被收购,利用新资产成立了新的公司,原公司仍然存在 此时,如果劳动者被派入新的公司,则应当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有可以发生工资减少的情形。而且在劳动者与新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后,与原公司的劳动关系终止。但原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公司破产,然后被收购 由于公司破产,原公司已经不存在。被收购后,成立的属于新公司。劳动者只能与新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可以存在工资减少的情况。 上述情况中,第二、三种情况,发生工资减少时,并不违法。 但公司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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