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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推行的保险险种,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者应当投保交强险却没有依法履行该义务,从广义上就对他人构成了侵权。反对观点则认为:机动车所...
没有购买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本应由交强险承担的部分也由你自行承担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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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因此交警应作出事故认定书,但责任比例应由交警进行最终认定,对方没有交强险只要有赔偿能力就不会影响你主张权利,其他具体事情可咨询律师解决。
1、后车撞车时前车造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无尾灯,造成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未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造成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6、前车倒车或滑车撞车造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推行的保险险种,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者应当投保交强险却没有依法履行该义务,从广义上就对他人构成了侵权。反对观点则认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有无投保交强险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因果关系。不论责任而直接要求投保义务人首先承担了交强险的赔偿责任限额会造成在事实上的责任倒挂,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则。 审判实务中,绝大多数法院按赞同说观点进行责任认定与责任分担,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倾向性意见认为:“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但应排除对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上乘员伤亡的情形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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