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共租赁房以5年为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房后,可以退出公共租赁房;业主住满5年后,可以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自住(其中成本价是指土地成本、建...
女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绝育及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的,需给予一定的假期。产前检查、生育或者流产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土地使用税交纳时间的规定是: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分期缴纳,每年缴纳一次。
拆除国家直管公房,非住宅房屋实行拆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住宅房屋按户偿还,按户计算,每户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内不结算差价,超面积部分按成本价结算。 现实生活中,因公有租赁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很多,但大多都是因为享有签约权利的承租人对被拆迁房屋获得的补偿后,私自处分或欲占为己有而引起的。公有房屋的租赁权其实是居住权利的体现,其可以转化为财产权利。享有对该房屋居住权利的人员,对因该房屋引起的财产权利,均享有一定份额。那种认为承租人就是房屋唯一权利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是对物权的误解。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电话预约流程: 1、通过24小时语音电话或人工电话进行预约; 2、预约时需输入男女双方的证件号码、预约登记日期和日间联系电话等信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1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1,271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