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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且有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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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1、当事人不符合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超生的,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2、这与子女是否已经申报户口无关(社会抚养费由孩子户籍地的计生办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交纳社会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四种,一种是生育子女违反法律规定构成超生的。第二种是虽然生育子女符合相关规定,但是没有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就生育,即没有办完相关生育手续的。第三种是男女在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下生育子女,即在不符合法定婚龄、没有合法婚姻关系(非婚)、在与他人重婚的情况下这生育的。第四种是非法收养他人计划外生育的子女的。以上几种情况都会被列入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范围。
【1】夫妻是内地户口,妻子在内地生育是超生的,或者是未婚生育的。但是跑到不是内地管理的区域生育,孩子取得国外国籍的,或者、澳门、台湾等户籍的。内地的计划生育部门不能对孩子父母征收社会抚养费。【2】女方非法生育子女,虽然是内地户籍,但是找不到孩子父母,或者找不到超生的孩子,或者孩子生下来,死亡的。总之,计划生育部门没有线索的,计划生育部门不能或者不可能对孩子父母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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