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法律规定有: 1、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2、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 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3、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9人已浏览
1,292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6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